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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奖励细则
时间:2018-04-08      来源:      分享:

北物协文【2017】2号


各会员单位: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奖励细则》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奖励细则

(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为鼓励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工作, 根据《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年度积分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积分应用

第一条 每年1231日之后一个月内,对所有会员单位积分进行汇总,在北京物协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为最终积分。

第二条 为肯定会员单位为行业做出的贡献,北京物协每年推选若干“优秀会员单位”。

第三条 根据会员单位积分排序,前100名有资格入围“优秀会员单位”推选。

第二章 奖励办法

第四条 会员单位年度积分在30分以上,可享受一次法律咨询、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会员积分是会员单位晋级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 优秀会员单位奖励:

一、颁发“优秀会员单位”证书;

二、下年度积分奖励20分;

三、收费培训视情况享受9折优惠;

四、优先参加下年度免费培训;

五、微信公众号优先推送企业信息;

六、《北京物业管理》杂志优先录用稿件;

第七条 最佳会员单位奖励:

一、颁发“最佳会员单位”证书。

二、下年度积分奖励30分。

三、收费培训视情况享受8折优惠;

四、其他奖励同优秀会员单位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经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主办: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

邮箱:bjwydwj@126.com

会员服务部:  63397002    人力资源服务部:  63396255

法律事务部:  63397262    工程技术服务部:  63397860

办公室:  634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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