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物协文【2017】2号
各会员单位: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奖励细则》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奖励细则
(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为鼓励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工作, 根据《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年度积分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积分应用
第一条 每年12月31日之后一个月内,对所有会员单位积分进行汇总,在北京物协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为最终积分。
第二条 为肯定会员单位为行业做出的贡献,北京物协每年推选若干“优秀会员单位”。
第三条 根据会员单位积分排序,前100名有资格入围“优秀会员单位”推选。
第二章 奖励办法
第四条 会员单位年度积分在30分以上,可享受一次法律咨询、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会员积分是会员单位晋级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 优秀会员单位奖励:
一、颁发“优秀会员单位”证书;
二、下年度积分奖励20分;
三、收费培训视情况享受9折优惠;
四、优先参加下年度免费培训;
五、微信公众号优先推送企业信息;
六、《北京物业管理》杂志优先录用稿件;
第七条 最佳会员单位奖励:
一、颁发“最佳会员单位”证书。
二、下年度积分奖励30分。
三、收费培训视情况享受8折优惠;
四、其他奖励同优秀会员单位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经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主办: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
邮箱:bjwydwj@126.com
会员服务部: 63397002 人力资源服务部: 63396255
法律事务部: 63397262 工程技术服务部: 63397860
办公室: 6345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