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协文【2020】22号
各会员单位: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本市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对物业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近,我会接到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投诉量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顶层漏雨问题处理不及时、清理业主堆放的杂物引发邻居不满、设施设备的维护不到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对业主造成影响等。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正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为了使各会员单位不断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我会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与属地政府、社区党委、居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加强与业委会的沟通,及时有效解决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目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各单位应保障防汛物资到位、防汛响应及时高效。同时,对于顶层漏水问题及早采取措施,以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
三、虽然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但是设施设备的维护不能松懈,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排除前,应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发生人员或财产损失。
四、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同时合理设置垃圾桶点位,尽量减少对业主生活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在处理业主放在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杂物时,首先要提示业主自行清理,无法查明具体业主时可提示相关业主,同时报告执法部门。在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物业企业要积极协助配合。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广大会员单位继续发扬奉献精神,勇于担当,在疫情防控和物业服务两方面做出我们行业应有的贡献。
2020年6月19日
主办: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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