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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会员资格审查及自荐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25      来源:      分享:

北物协文【2019】4号

各会员单位: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即将届满,换届选举委员会已经成立。本着依法、自愿、民主办会的精神,本会决定启动第五届会员大会会员资格审查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自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资格审查

(一)填报对象:全体会员单位

(二)完成时间:2019年2月25日

(三)填报路径及程序

1、登陆协会网站,进入服务平台,点击“协会会员”——“会员资格审查”。按照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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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要求:全面、准确、真实。

二、理事单位自荐

在完成会员资格审查,并网上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理事单位自荐申请。

(一)自荐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

(二)自荐条件

1、单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加入本会1年(含)以上的会员单位;

(3)遵守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4)热心行业和协会相关工作,在北京市行业内具有较强实力或影响力,积极参与、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近两年内无因重大违法事项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

2、拟任人资格:

(1)自荐单位拟任人应为企业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负责人。

(2)自荐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拟任人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完毕在本会兼职的事前审批备案手续。

(3)无法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三)自荐程序

1、登陆协会网站,按照“会员资格审核”要求提交申请并通过后,点击“理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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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要求填写理事自荐表,提交等待审核。其中,“职务级别”“兼职审批机关”“批准时间”三项内容仅限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填写”,其他单位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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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理事单位自荐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以PDF文档的形式上传(未上传扫描件视为自荐资料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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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将拟任人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或《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盖章)原件快递或直接送交本会,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

三、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拓、刘立华

联系电话:63459710  63397262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刘拓收。

四、注意事项

(一)未完成会员资格审查的单位无法启动理事单位自荐的网上填报程序。

(二)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在网上完成理事单位的自荐工作,逾期视作弃权处理。

(三)涉及任职审批事项的自荐单位完成网上自荐工作,但不能按时提交审批手续原件的,视作弃权处理。

为确保本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望各会员单位充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会员资格信息填报及理事单位自荐工作。

 

2019年1月25日

填报入口

 

主办: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

邮箱:bjwydwj@126.com

会员服务部:  63397002    人力资源服务部:  63396255

法律事务部:  63397262    工程技术服务部:  63397860

办公室:  634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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