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北京物业管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
时间:2016-12-30      来源:      分享:

北物协文【2016】20

 

各会员单位: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2016年12月27日经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京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准则的主旨是:遵纪守法,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爱岗敬业。

 

第二章企业准则

第四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生产经营。搞好企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创建和维护企业的品牌和信誉。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

第六条以人为本,维护权益。维护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选择权、知情权等各项权利的行使。

第七条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紧跟物业管理行业前沿科技,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满足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日益增长的需求。

第八条建立渠道,提升服务。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第九条树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观念。会员之间互尊、互补、互助,加强行业团结协作,发挥行业整体优势。

第十条树立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观念,立足于把企业做强做大,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第三章从业人员准则

第十一条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踏实勤恳。

第十二条遵章守纪,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诚实、守信用、重承诺。

第十三条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尊重、理解、关心他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增强服务意识,努力维护和提升物业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五条廉洁自律,反腐拒贿。不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收受各种贿赂。

第十六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对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准则由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主办: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

邮箱:bjwydwj@126.com

会员服务部:  63397002    人力资源服务部:  63396255

法律事务部:  63397262    工程技术服务部:  63397860

办公室:  63459710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